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4 月 2 日臺教社(二)字第 1040044230 號函辦理。
二、為深化家庭教育活動鼓勵學生踴躍創作,發揮創意將家庭教育活動融合學習生活中,特辦理旨揭徵選活動。
三、請於 104 年 10 月 5 日至 8 日上班時間內將參選作品郵寄或親送永康區永信國小,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送件封面請註明「深耕學校家庭教育學生主題創作徵選作品」。
(二)本徵選活動分為「平面設計」、「小書繪本」及「繪畫」3 類,各校各類分別送件件數規定: 6 班以下最多 3 件、 7-25 班學校最多 6 件、 25 班以上學校最多 9 件作品。
(三)參加本徵選活動作品務必透過各校統一送件方可參選,個人送件者恕難受理。
四、本案聯絡人:林佳玟,連絡電話: 06-2210510 分機 27(網路電話 64027)。
實施計畫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