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以下簡稱訓練辦法)業經考試院、行政院及司法院於民國 105 年 10 月 12 日會銜修 正發布,將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投保一般保險修正為公教人員保險,並自 106 年 1 月 1 日以後考試(按:自 106 年公 務人員初等考試起)錄取人員適用,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