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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學務處 | 2017-05-04 | 點閱數: 589

轉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會宣導稅務訊息 3 則

1. 106年房屋稅5月開徵囉!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線上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線上查繳稅,開放繳稅服務即日起至62日止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2.106年房屋稅繳納期間未收到繳款書者,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至四大超商多媒體資訊kiosk(ibonfamiport)列印定期開徵繳納單,至櫃臺繳納(2萬元以內)

3.106年房屋稅比去年增加超過3萬元者,得就增加之稅額申請分期繳納房屋稅,繳納期數得分6期開立繳款書,每期一個月。提醒符合前述分期繳納規定的民眾,可於今年房屋稅繳納期限(106531)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