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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務處 | 2017-09-11 | 點閱數: 1201

臺南市南區新興國民小學工友徵選公告

 

一、職稱:工友。

二、名額: 1名,酌列候補名額 2名,候補期間為 1 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日之翌日起算。

三、性別:不拘。

四、工作地址:本校(臺南市南區新興路 22號)。

五、資格條件:

(一)須為本市機關、學校之現職技工或工友,且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 (二)移撥者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啫好。

(三)可配合機關指揮調度。

(四)國中以上學歷畢業或具同等學歷。

六、工作內容:

(一)協助辦理公文收發、校內外公文、信件傳送信件之相關工作。

(二)協助辦理零用金管理及一般銀行業務。

(三)一般事務性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七、報名方式及檢附證件:

(一)報名日期:有意願至本校服務者,請於 106年 09 月 28 日(四)前以親送或掛號方式郵寄至「臺南市南區新興路 22 號總務處」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工友徵選」(以郵戳為憑)。

(二)應檢附證件:(請以 A4 紙張格式並依序裝訂)

1、填寫履歷表,並貼妥 2吋半身照片(如附件一)。

2、現職機關(學校)移撥同意書一式兩份(如附件二)。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 1份。

4、最高學歷及相關證照文件影本各 1份。

5、最近三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1份。

6、最近三年獎懲記錄影本 1份(無則免附)。

八、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徵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經徵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日期到職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