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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和希 - 學務處 | 2017-09-30 | 點閱數: 575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健署 106 年 9 月 28 日國健社字第 10602013871 號函辦理。
二、身體活動不足為非傳染病 4 大危險因子,促進身體活動達成健康體位,為教育部與該署推動之重要議題;為營造動態生活環境,提供學校等場域及衛生人員必要推動資源,該署本(106)年委託辦理「身體活動資源整合中心計畫」,以進行資源盤點及有效運用之規劃,另委託「全民身體活動指引發展及推廣計畫」,以發展新版全民身體活動指引。
三、爰為運用上述計畫成果,協助衛生局所人員及學校等場域推動人員,更有效運用國內現有資源,撰寫及規劃運動計畫,辦理旨揭活動,請踴躍報名參加「場域人員場次」。
四、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活動聯絡人:身體活動資源整合中心簡苑珊小姐、許秀帆小姐、蔡心怡小姐,聯絡電話:(04)2471-8912 ,電子郵件: parct2017@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