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10 月 25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60118062 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高級中等以下學生團體保險面臨招標困難,該部研擬旨揭條例草案,為蒐集各界對草案之建議,辦理公聽會。
三、公聽會召開場次及時間如下:
(一)北區: 106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11 時,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至善樓 B1 國際會議廳。
(二)中區: 106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4 時,國立中興大學社管大樓 111 會議廳。
(三)南區: 106 年 11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4 時,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綜合大樓 2 樓宏遠廳。
四、請鼓勵家長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