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行政院秘書長 106 年 10 月 30 日院臺洗防字第 1060193638 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已完成「代言人-支持洗錢防制措施篇」、「新南向境外公司篇」及「台灣買房購金置產篇」等 3 則政令廣播,惠請協助刊載於轄管官網、臉書等網路空間,以協助宣導民眾支持洗錢防制工作。 三、附件請自行至本府「公務入口網-公文附件下載」處下載參用,檔案同步置於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官網(網址:http://www.amlo.moj.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