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5 月 23 日臺教資(六)字第 1070049292 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國家環境教育綱領政策目標,各級政府及學校共同推動環境教育,增進保護環境之知識、態度、技能及價值觀,爰辦理旨揭實作競賽,提升國民中小學教師及學生環境教育專業知能及觀察思考能力,以實踐環境行動。
三、實作競賽分為「教師環境教育行動研究」及「學生實作競賽」兩種形式競賽,重點說明如下:
(一)教師環境教育行動研究:
1、參加對象:國民中小學現職專任環境教育人員,同一項行動研究可以單獨 1 人提案,亦可多人合著,至多 4 人。
2、徵件主題:規劃符合五大環境議題之環境教育行動研究,以班級或全校為行動目標之環境教育方案,可連結家庭、學校、社區,形成一個環境友善的循環,以行動實踐來落實環境教育,不包含學位論文及接受補助之專案研究報告等,報名收件自 108 年 2 月 1 日至 108 年 3 月 1 日止。
3、審查方式:由教育部籌組審查小組進行評選,透過審查小組評分結果,分數依序由高至低排列,篩選序位前 10 名,其中前 3 名隊伍由教育部頒發績優獎狀及獎金,後 7 名入選隊伍頒發入選獎狀。
(二)學生實作競賽:
1、參加對象:分為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小學生)、國中組,團隊 3 至 5 人(含指導老師)。
2、實作競賽型式:分為觀察教育行動組、實物組。
3、審查方式:由教育部籌組審查小組進行評選,分為初審及複審 2 階段,透過審查小組進行初審篩選,各競賽組別依競賽型式各篩選 15 組入選複審,各取前 3 名隊伍由教育部頒發績優獎狀及獎金,後 12 名入選隊伍頒發入選獎狀。初審報名收件自 107 年 10 月 1 日至 107 年 11 月 30 日止,複審預計 108 年 3 月 22 日辦理。
4、本案另於北、中、南辦理分區說明會,資訊如下:
(1)北區: 107 年 6 月 11 日(一)下午 2 時,假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第五會議室(臺北市徐州路 5 號 18 樓)。
(2)中區: 107 年 6 月 15 日(五)下午 2 時,假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第一會議室(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 100 號)。
(3)南區: 107 年 6 月 22 日(五)下午 2 時,假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商業職業學校百齡大樓 8 樓第一研討室(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 3 號)。
四、倘有任何疑問,請洽本案聯絡人:中原大學戴欣姿小姐,電話: 03-2654909 ,電子郵件: s8524625@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