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補助辦理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弱勢族群就醫補助計畫」
一﹑補助期程為100年1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補助款項用鑿及停止補助。
二﹑凡設籍於本市之市民且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持有經里長、里幹事開立之清寒證明者,因經濟困難無力繳納健保費或有就醫需求,但醫療費用造成負擔者,及符合本計畫之補助對象,該類對象如本計畫補助期間至醫療院所就醫,可持就醫相關收據及計畫申請書提出申請。
三﹑有關本計畫相關資訊請至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最新消息或心理與精神科業務→公益彩金專區下載查詢。
四﹑有任何疑義,歡迎洽詢(06)2679751轉3205,林婉瑜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