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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務處 | 2011-09-05 | 點閱數: 1088

行政院衛生署補助辦理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弱勢族群就醫補助計畫」

一﹑補助期程為10011日至1001231日,補助款項用鑿及停止補助。
二﹑凡設籍於本市之市民且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持有經里長、里幹事開立之清寒證明者,因經濟困難無力繳納健保費或有就醫需求,但醫療費用造成負擔者,及符合本計畫之補助對象,該類對象如本計畫補助期間至醫療院所就醫,可持就醫相關收據及計畫申請書提出申請。
三﹑有關本計畫相關資訊請至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最新消息或心理與精神科業務公益彩金專區下載查詢。
四﹑有任何疑義,歡迎洽詢(06)26797513205,林婉瑜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