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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1-09-07 | 點閱數: 894

臺南市政府  函

中華民國 100 年 8 月 31 日

府政預字第 1000670000 號

主旨:為提昇本府清廉形象,將本府「清廉勤政、傳承創新」的施政理念,傳播至各角落,特舉辦秋節廉政宣導活動,傳達「不送禮、不受禮」的廉潔觀念。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0 年度政風工作計畫暨本處 100 年 8 月 22 日 1000627932 號奉 核簽呈辦理。
二、本次專案宣導舉辦方式概述如下:
(一)活動期間:即日起至 100 年 9 月 12 日止。
(二)實施對象:本府各單位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三)執行方式:
1、有鑒於本府各單位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於去( 99 )年春節及秋節廉政宣導執行成效良好,請本府各單
位暨所屬機關學校首長或單位主管,於特定節慶前仍能利用各種集會,口頭宣導或製作標語、海報等方式,向同仁積極宣導「社交禮俗不逾矩,邀宴關說需報備,謹言慎行少煩惱,廉政倫理要遵行」、「不送禮、不受禮」之廉潔觀念及行政院「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
2、製作宣導警語或字卡透過新聞媒體(報紙、有線電視頻道、 LED )加強宣報導,使民眾瞭解洽辦公務時,不必存有送禮、邀宴、關說等陋習,以導正社會不良積習惡風。
3、本府政風處暨所屬政風機構人員,於特定節慶期間,派員於機關(單位)出入口巡查,若遇有送禮等情,應依公務廉政倫理規範婉予說明立場,並加強宣導「拒收餽贈、拒絕邀宴、杜絕關說」之廉潔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