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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沈媖純 - 學務處 | 2020-08-27 | 點閱數: 243

校園開學防疫注意事項:
1.開學前兩週,師生恢復進校量體溫措施。
2.國小校園屬於特定人員上課,師生不硬性規定戴口罩,但應準備口罩在校備用。
3.家長進入校園須佩戴口罩、量體溫,並進行實名制登記。
4. 除有特殊情形,上學時段, 2-6 年級家長建議讓學生自行入校,家長入校範圍不超過量體溫區;一年級新生家長前兩週可入校,但須配戴口罩,第三週起,建議在量體溫區讓學生自行入班。
4.身體有不適症狀者(發燒、咳嗽、呼吸急促、嗅/味覺異常、腹瀉,請立即就醫並請假在家休息,請假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5.同住之親屬 若在同一住所內進行居家隔離/檢疫,建議不到校上課,請假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