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 月 6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00000721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期程自 110 年 2 月 1 日至 110 年 7 月 31 日止。
三、請貴校推薦種子教師依據本案計畫申請格式於 110 年 1 月 31 日前將申請計畫書及經費表紙本函送至<73001 臺南市新營區⺠治路 36 號>特幼教育科王依倫老師收;計畫書電子檔寄送至 artcampus123@gmail.com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審查。
四、檢附原函及課程計畫書申請格式,請逕行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