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6 月 9 日臺教資(六)字第 1030068458C 號函辦理。 二、本作業流程業於 99 年 3 月 31 日擬定在案,為緣因應近來大陸霾害影響臺灣及部分地區河川揚塵等因素,維護學童健康,保障學校師生健康,特加強整體通報流程、降低高風險族群停課標準等,以使本作業流程執行面更趨完整且可確實執行。
三、檢附發布令影本暨作業流程,請各校加強積極辦理各項應變作業,以維護學校師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