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依據「 教育部中小學國際程發展計畫 」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署 補助推動國際教育經費作業要點 」辦理。
貳、目的
一、瞭解國際教育 中程計畫精神與目標 。
二、 了解國際教育中心運作架構及實施狀況。
三、透過課程及交流資源分享與實務操作,引導各校行政人員理解 三、透過課程及交流資源分享與實務操作,引導各校行政人員理解 三、透過課程及交流資源分享與實務操作,引導各校行政人員理解 三、透過課程及交流資源分享與實務操作,引導各校行政人員理解 三、透過課程及交流資源分享與實務操作,引導各校行政人員理解 操作模式並回校推動 。
參、辦理單位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南市國際教育中心 (設於 東區 崇明國小 )
三、協辦單位:臺南市 三、協辦單位:臺南市 三、協辦單位:臺南市 三、協辦單位:臺南市 三、協辦單位:臺南市 東區 崇明國小 、國際交流聯盟第五辦事處 (國立 曾文高級家商職業
學校 )
肆、參加人員: 肆、參加人員:
一、臺南市內各國中、小請薦派至少 1 名國際教育推動行政人員參與。
二、臺南市內高中職採自由報名。
伍、報名方式
一、 113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前至學習護照報名,研習編號: 300509 。
二、聯絡人:崇明國小學務處陳冠伶主任,電話:(06) 2673330 轉 8201 、
崇明國小國際教育中心楊之婷幹事,電話:(06)2673330 轉 8901 。
陸、研習日期: 陸、研習日期: 113 年 12 月 6 日(星期 五) 上午 8 時 40 分至下午 4 時 30 分。
柒、研習地點: 研習地點: 萬國通路觀光工廠築夢學堂 萬國通路觀光工廠築夢學堂 1 樓(歸仁區中正南路二段 1 號)
捌、研習課程表 捌、研習課程表
玖、 其他
一、全程參與研習人員核發時數 7 小時。
二、研習人員以公差假登記,其課務排代及旅費由服單位依相關規定支給。
113 年 12 月 6 日(星期 五)上午 8 : 40 ~16 : 30 時間 內容 主持人 /主講人
8 : 20~8 : 40
報到
崇明國小 團隊
8 : 40~8 : 50
開幕式
教育局 長官 、楊宗頴 校長
8 : 50~9 : 40
國際教育 中程計畫 政策 與理念 說明
國立 中正大學 詹盛如副校長
9:40~10:40
國際教育資源整合
國際 教育 交流聯盟介紹
曾文家商 洪思農校長、黃淑蘭主任
10:40~11:00
休息
11:00~12:00
臺南市國際教育中心組織與簡介
崇明國小楊宗頴校長、 陳冠伶主任
12 : 00~13 : 00
午餐休息
崇明國小團隊
13 : 00~13 : 50
國際教育的實踐
臺南大學 附設實驗國民小楊怡婷校長
13:50~14:40
國際教育資源整合
國際教育 交流櫥窗 TPSF 說明 會暨平台操作教學
日新國小吳庭耀主任
14:40~15:00
休息
15:00~16:00
國際教育資源整合 課程資源分享及發展
崇明國小謝承翰教師
崇明國中蔡宗榮教師
16:00~16:30
綜合座談
賦歸
三、響應環 保及節能減碳,與會人員請自備環杯 (筷)。
四、 承辦 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承辦 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承辦 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承辦 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承辦 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承辦 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承辦 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承辦 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承辦 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承辦 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承辦 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承辦 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承辦 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承辦 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承辦 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獎懲案件作業規定」理敘獎。
五、本計 畫經費擬由 113 學年度臺南市國際教育中心經費項下支付。
拾、本計畫經呈教育局核定後辦理,修正時亦同。
海倫凱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