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仁您好:
主旨:轉知本市教育局依據 114 學年度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有關 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活動指導申請事宜,請有意願之同仁查照。
說明:
一、 自 114 學年度起,原「增開本土語文授課節數實施計畫」已取消,並新增「本土語文活動指導計畫」,旨在鼓勵各校本土語文教學人員於表定課程之外或利用課餘時間,指導學生參與本土語文競賽,以深化本土語文之學習成效。
二、 本計畫之補助額度及實施方式如下:
(一) 補助額度:以 1 學期為單位,每校補助上限為新臺幣 1 萬 8,000 元整。
(二) 實施方式:由各校依需求提出本土語文教學人員指導費及相關材料費之計畫(計畫內容至少須規劃 10 小時以上之指導時數),經教育局審核預算額度及計畫內容後,核定補助金額。
三、 為確保經費運用效益最大化,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 本案將優先錄取尚未於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錄取之學校。
(二) 若貴校於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曾送件但未獲錄取,如欲申請本次經費,仍需依規定重新提交 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之計畫。
(三) 本學期預計錄取 24 校,將依送件時間先後順序(以郵戳為憑)進行錄取,額滿為止。
四、 欲申請本案之同仁,請協助本校於公告日起,備妥「本土語文活動指導計畫」(參考格式如附件),完成校內核章程序後,郵寄至教育局課程發展科陳蔚平教師收,經費將由教育局另案核定。
【附件清單】-教育局公告:274676
1. 臺南市 114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活動指導實施計畫.pdf
2. 114-2 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活動指導實施計畫.odt
(附件請至原公告下載: https://bulletin.tn.edu.tw/ViewDetail.aspx?Bid=-1&bbid=274676)
名人佳句
勝利屬於不屈不撓,堅忍不拔的人。
拿破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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