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
一、時間:3/2(一)16:00
二、金額:5000元
三、說明:為協助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進而激勵其努力向學、力爭上游,特設置本辦法。
四、繳交:
1.區公所出具係為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乙份。
2.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貧苦者得檢具公所出具已列入政府扶助中低收入兒少證明。
3.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4.在學證明乙份。( = 學生證影本)
5.印領清冊。
6.切結書
其餘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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