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各類人員自即日起至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日、假日出國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各機關在兼顧防疫政策及機關人力運用需要下,就各類人員差假進行准駁。
2.差勤管理係屬機關內部管理事項,爰各類人員如有非因公出國之需求(如:旅遊、探親等),仍請各機關衡酌現階段防疫政策及機關人力運用,本權責決定是否核假。
3.另配合邊境開放,出國人員返國後務必遵守指揮中心各項防疫措施,並於自主防疫期間配合相關防疫指引所訂規範。
4.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臺南市政府 111 年 10 月 5 日府人考字第 1111296851 號函)
卓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