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說明:
一、辦理期間:自 112 年 1 月 10 日起至 112 年 9 月 30 日止。
二、活動類別:文康活動分為藝文活動及康樂活動 2 類(例如:藝文展覽、球類競賽、登山旅遊、慶生聯誼及歲末聯歡等)。
三、適用對象:以本校編制內教職員與代理教師(懸缺)(他校調入者以 112 年度未參加者為限)。
四、辦理方式:
(一)由本校教職員工自行推選召集人組團,擬訂不同藝文、康樂活動等主題分梯次辦理,同仁得自由選擇參加與否,但每梯次活動須滿 6 人以上始得成行,惟每人限補助 1 次。
(二)活動辦理時間以利用公餘及例假日為原則,並以一次辦理完竣。
五、費用補助及經費來源:
(一)由本校依各梯次實際參加人數,每人補助額度為新臺幣 800 元整為限,不足之部分由各梯次召集人協調參加人員自行分攤支付,眷屬請自費參加。
(二)經費來源:由體育活動經費項下勻支。
六、申請方式:
(一)各梯次應推選一位同仁為召集人,負責申請補助及文件的繕寫,相關表格如附件。
(二)辦理戶外性質之活動,應辦理參加人員平安保險,租借交通工具時,承辦人員應租用安全合 法之車輛,簽訂安全契約。
(三) 活動經費核銷事宜至遲應於 112 年 10 月 31 日前提出申請。
七、為落實低碳城市之願景,請自備環保杯與餐具,並儘量以共乘方式或利用大眾交通工具前往。
八、本年度文康活動實施計畫業於 112 年 1 月 31 日簽核在案。
九、倘若有相關問題,請與本室洽詢(分機 6007)。
泰戈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