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 112 年 2 月 20 日總處培字第 1123024431 號書函辦理,併附原書函及旨揭 Q&A 影本各 1 份。
二、鑑於勤休新制甫上路,請加強宣導服勤辦法相關規定,並務實檢視所屬人員加班之合理性及必要性,透過檢討非必要勤務、業務流程簡化、資訊化或委外化等方式,於維持行政效率及服務品質之前提下,逐步降低公務員加班時數,維護同仁健康權。
(臺南市政府 112 年 2 月 22 日府人考字第 1120265112 號函)
海倫凱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