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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訪客 - 公告宣導 | 2015-03-10 | 點閱數: 821

一、依據「臺南市 104 年市立國民中小學候用主任甄選儲訓簡章」辦理。

二、報名資格:
(一)現任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合格教師,服務滿 5 年以上,並符合下列資格者之一:
1.曾任組長 2年或導師 3年以上,成績優良
2.曾任組長 1年及導師 2年以上,成績優良
3.曾調用或支援教育行政機關及所屬機構服務 2年及導師 2年以上,成績優良。
其兼任人事、主計、代理主任或補校主任者,比照具有組長資格之規定計算。現任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合格教師實際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滿 3年,期間曾任組長 1年或導師 2年以上,成績優良者,得參加本次國民中小學主任甄選。


三、本案採一般甄選、推薦甄選,分別報名、分別錄取。國中錄取名額 60 名(一般甄選 30 名、推薦甄選 30 名);國小錄取
名額 120 名(一般甄選 70 名、推薦甄選 50 名) 。
四、一般甄選部分,採自由報名方式;推薦甄選部分,由現任校長推薦校內人員:(一)國中部分: 1.推薦擔任學務主任
之人員、 2.現任代理主任;(二)國小部分: 1.現任代理主任、 2.其它人員。
五、本局訂於 104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起至下午 4 時止(含補件時間,逾時不受理)於本市東區東光國小東光館辦理
報名及現場審查作業,正式錄取名單訂於 104 年 3 月 30 日(一)公布。凡有意願報名者,請依上開期程,備妥相關資料
送件審查。
六、錄取人員一律參加儲訓,本局預訂於 104 年 4 月至 6 月於本市東區東光國小及後甲國中辦理儲訓。
七、本市不採認外縣市自辦候用主任儲訓所核給之合格證書,故欲在本市受聘擔任主任者,仍須參加資績評比及儲訓,以取得本市候用主任資格。另對於已取得國家教育研究院所核發主任儲訓合格證書,本市一律採認。
八、其它未盡事項請詳閱候用主任甄選儲訓簡章,有關課程計畫及講師名單將另案通知。

名人佳句 名人佳句

Living without an aim is like sailing wihtout a compass.

生活沒有目標就像航海沒有指南針。

大仲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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