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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孫苡甄 - 人事會計 | 2023-07-12 | 點閱數: 219

說明:

為落實分級醫療,讓每位保險對象都能夠受到完善的醫療照護,健保署 112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新制部分負擔調整方案, 3 大調整重點:
1.調整醫學中心區域醫院藥品部分負擔上限為 300 元
2.醫院開立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第 1 次要收藥品部分負擔,第 2 次以後維持免收。
3.調整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急診部分負擔
  
◎現行法定免部分負擔民眾及其他單位補助群體,如重大傷病、分娩、山地離島就醫民眾、低收入戶、三歲以下兒童、無職業榮民及遺眷等對象,皆不受影響。
◎中低收入及身心障礙者,門診藥品部分負擔不受影響,保障依舊。
  
★部分負擔調整新方案,請連結下列網址 https://gov.tw/2d7 

★部分負擔專區,請連結下列網址 https://gov.tw/NuM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南區業務組 

名人佳句 名人佳句

Life is either a daring adventure,or nothing.

生命不是勇於冒險,就是荒廢生命。

海倫凱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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