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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組 張瑛宜 - 公告宣導 | 2015-04-14 | 點閱數: 549

台南市立新市國中 103學年度

社團成果發表暨才藝競賽辦法

 

目    的:提供學生社團展演機會鼓勵學生參與藝文活動,增進藝文氣息。藉由社團發表與才

              藝表演之積極作為肯定自我、爭取榮譽。

主辦單位:學務處

協辦單位:本校家長會

、比賽內容:

(一)社團成果發表:本校每個社團均上台呈現學習成果。

(二)才藝競賽:舉凡各項藝文才能包括個人或團體均可參加

對    象:本校學生,進行全校不分組比賽。

時間限制: 3-5分鐘

比賽日期:

初賽: (一)時間: 5 月 25 日(一)下午 13:30-15:50

       (二)地點:育樂堂

決賽: (一)時間: 6 月 1 日時段另行公布

       (二)地點:育樂堂一樓

獎    勵:社團發表與才藝競賽於決賽各錄取五個獎項,每組可獲得獎金 500元。(凡進入決賽者,每人皆可記嘉獎兩支。)

報    名:個人或團體可跨班組隊參加(全校不分組比賽)

評    審:由本校教師及行政人員擔任。

十一    :

最佳舞台魅力獎、最佳台風獎、最佳人氣獎、最佳創意獎、最佳表現獎

十二評分方式:

(一)由評審評選出:最佳舞台魅力獎、最佳台風獎、最佳創意獎、最佳表現獎

()由學生代表評選出:最佳人氣獎

評審將於社團發表與才藝競賽中皆選出以上獎項

經費來源:本校家長會支援。

十三本辦法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亦同。

名人佳句 名人佳句

It's not whether you get knocked down. It's whether you get up again.

你是否被擊倒並不是重點,重點的是你是否能站起來。

英國首相邱吉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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