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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訪客 - 公告宣導 | 2015-04-24 | 點閱數: 467
  1. 查本局所訂定之「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組織及運作規定」第 5 點第 2 款第 1 目規定:「課程督學、輔導團幹事、專任輔導員等人員,得全時公假支援方式從事輔導團工作,所遺課務由所屬學校另聘代理代課教師授課,惟專任輔導員仍應維持每週返校授課二至四節;擔任執行秘書者,以每週減授課節數四至六節為原則;兼任輔導員者,以每週減授課節數二至四節為原則(本局得採總量管制彈性調整)以參與團務運作…。」本局已明訂前類教師須返校授課之規定,爰擔任輔導員教學年資納入資深優良教師獎勵之年資,請各校依規定辦理審查。
  2. 檢附原函電子檔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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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can do anything we want as long as we stick to it long enough.

只要我們能夠堅持下去,我們可以做任何事。

海倫凱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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