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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訪客 - 公告宣導 | 2015-04-29 | 點閱數: 466
  1. 請本局暨所屬各機關、學校於 104 年 5 月 15 日前擇優推薦符合「臺南市政府表揚優良廉能事蹟人員作業要點」(附件一)之人員,並填具「臺南市政府 104 年表揚優良廉能事蹟人員推薦表」(附件二),續由本局政風室就推薦人員另案簽陳,擇優提報代表本局參加選拔活動。
  2. 經評核獲獎之人員,將於公開場合由市長親頒獎狀一幀、每人新臺幣五千元之禮券或獎品以資鼓勵

名人佳句 名人佳句

The important thing is not to stop questioning.

重要的事是永遠不要停止發問。

愛因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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