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 條、第 19 條及第 20 條辦理。
二、鑒於近來學生上傳自攝影像疑觸法且引發各界紛擾之事件頻傳,本局製作學生網路禮儀宣導圖卡,請貴校結合相關品德及法治教育持續推動,避免類此事件發生。
三、請參照以下重點事項落實執行:
(一)加強宣導管道及頻率:請透過各式集會、學校網站、社群媒體、(電子)公告欄、 LED 字幕機、書面通知等方式,加強網路禮儀之宣導,提升學生危機意識。
(二)融入課程教學及活動規劃:請將宣導圖卡或重點文字納入校園活動或學生課程計畫,並由相關領域師長適時融入宣講或教學內容,以深化學生法治知能。
(三)強化學生行為規範及家校聯防機制:評估納入貴校學生獎懲規定(校規),對違反者加以懲處,並協請家長共同配合,守護學生網路使用安全。
四、檢附本案宣導圖卡 1 份。
海倫凱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