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5991420#[分機] (06) 5012297
帳號 密碼
  • slider image 619
  • slider image 620
:::
註冊組 蘇琬玲 - 獎助學金 | 2015-09-02 | 點閱數: 654

校內辦理:104.09.30()16:00收件截止

主旨:函轉僑務委員會(104)年度中等以上學校(含職業學校)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事宜。

說明: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04828日僑生聯字第10405010192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每名可獲頒新臺幣5,000元及獎狀乙紙,凡就讀中等學校(含職業學校)二年級以上,憑103學年度學行成績,符合「僑務委員會獎勵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規定,其上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或等第還原成績在85分以上,並無受警告以上處分之僑生,均得提出申請。

三、依據上揭要點規定,旨揭獎學金辦理流程如下:

()申請學生應於註冊開學後一個月內,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居留證件或身分證影本、103學年度成績單,向學校提出申請,請各校自行訂定截止申請日期。

()本獎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請各校查證申請學生當學年度有無受警告以上之處分,並詳實核對及審查相關申請資料,剔除不符資格之申請者後,排定及造具核獎建議序次名冊函送該會。

()該會將依各校函報符合資格人數按比例分配獲獎名額,並依建議核獎序次,於名額內核定獲獎名單。

四、請各校於本年1020日前將「核獎建議序次名冊」及「撥款清冊」函送該會,相關審查資料,應自申請當年度起留校5年以供備查,不需另送該會;並以電子郵件將名冊及清冊電子檔寄送該會聯絡人顏琬容(jung@ocac.gov.tw),俾利彙辦。

五、檢附相關申請表件:「獎勵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表」、「核獎建議序次名冊」、「撥款清冊」,電子檔可至僑生服務圈網站(http://ocs.ocac.net)/在學服務/僑生在學輔導/獎助學金申請/獎勵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表單下載項內運用。

名人佳句 名人佳句

The birds wishes it were a cloud ; the clouds wishes it were a bird.

鳥兒希望成為一朵白雲,白雲卻希望成為一隻飛鳥。

泰戈爾

:::

快速連結

[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