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 105 年 3 月 25 日南市教安(一)字第 1050279103 號
書函辦理。
二、旨揭強化特教生涉及性平事件之輔導策略及作法如下,請
配合辦理:
(一)先確認接案是否具特教學生身分,請學校考量將特教教
師納入性平調查委員或協助後續輔導(但請留意特教教
師無法同時身兼調查及輔導,必須分工進行)。
(二)一旦需要輔導務必邀請特教教師參與後端性平輔導工作
,甚至於特殊教育課程中融入相關課程設計安排。
(三)若協助過程中遇到困難,學校端再回報學輔校安科,請
其邀請相關單位(包括特幼科、家庭教育中心、衛生局
、社會局、警政、勵馨基金會等),研商處遇措施。
(四)學校 2 級輔導啟動後仍有困難,可轉介本市學生輔導暨
諮商中心協處,若評估需跨網絡,由學輔校案科召開網
絡會議。
大仲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