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05年度中等學校教師聯合介聘期程表規定辦理。
二、貴校105年度普通班不同科教師欲互相轉任者,學校應將調整狀況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免報本局備查。另不同類別教師轉任,學校內若有缺額方得供轉任,且應將調整狀況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報本局備查。
三、請於105年4月19日(星期二)前提送教師評審委員會議紀錄及教師證影本等相關資料函報本局(轉普通班、轉專任輔導教師報課程發展科備查;轉特教班報特幼教育科備查)。
四、專任輔導教師轉任年限規定依當年度教師甄選簡章相關規定辦理。
大仲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