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106 年 2 月 10 日臺教青署參字第 1062200950 號函辦理。
二、該署為推動 12 至 35 歲的青年踴躍參與志願服務活動,於全國成立 16 家青年志工中心。
三、各青年志工中心主要推動業務,包括提供青年志工諮詢服務、輔導在地青年自組團隊、召開志願服務聯繫會議、辦理青年志工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辦理青年志工專案服務活動、提供青年志工媒合服務等。
四、旨揭名冊已公告於該署官網( https://www.yda.gov.tw/)及青年和平志工團網站(
大仲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