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標題,
若有同仁具有上述資格認證者,請洽輔導室輔導組,謝謝。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6 月 25 日臺教社(二)1030095274 號函辦理。
二、旨揭「家庭教育專業人員」係指經教育部認定並核發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如附件)者。
三、請 貴校務必確實調查所屬具有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認證人員之姓名及證書字號等資料,於 103 年 9 月 16 日(二)前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 3264)完成填報。
四、前開填報資料,無論有無資料均請填報,俾利本中心了解學校辦理情形。
大仲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