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及職員同仁大家好
近日發現各位同仁請假卡,部分假卡皆於請假日事後或當天 9 點以後始送至本室登記,再由本人送至校長室核定時,已過時效。校長指示可能會影響或耽誤同仁相關後續權益。
未免不必要誤會及爭議事件發生,請各位教師同仁配合請假事項,同仁們請假卡請於請假日前一天中午 1200 點前送至人事室登記,本人親自再轉請校長核准備案。
是以,下列幾點通知大家知悉並配合請假卡流程辦理:
1.個人假卡請假時,須待校長核准後,始能離校。這是觀念釐清,教師請假規則第 13 條亦有規定,如因當天急事不克申請,請撥電話(0912701607)聯繫本人代為填寫或其他同仁代為申請。
2.當天請假者,若無課務問題,請於二天前填寫假卡送出,因為導師要送學務處主任核章及尋求職務代理人代導師工作,學務處可能要一天工作時間流程,假卡請勿交給學生送件。
3.當天請假者,若有課務問題,請於三天前填寫假卡送出,因為課務要送教務處主任核章及教學組長尋求課務代理人代為授課業務,教務及學務處流程可能又要多一天工作時間,好尋找代課教師,若有急事當天請假課務代理,請事先電話聯繫教學組長黃俊祥教師安排課務問題,再煩請跟本人聯絡知悉。
4.參加連續二天以上研習或會議,若有課務問題,請於七天前(含假日)填寫假卡送出至教務處教學組長尋求課務代理人代為授課業務。若無課務問題,請於五天前(含假日)填寫假卡送出至學務處及人事室辦理。
5.各處室同仁請差假或導師請假時,請事先尋找好職務代理人,依職務代理規定,以各處室為單位,不得跨越處室主任尋求其他處室人員代理,無法協調時由主任決定或代理,任何時候各處室應有一人留守辦公,除非全校緊急狀況例外,由校長決定。
6.另外對於職務代理順序先後加以說明,校長差假不在學校時,第一職務代理人是教務主任,第二職務代理人是學務主任,第三職務代理人是總務主任,第四職務代理人是輔導主任,第五職務代理人是人事主任,第六職務代理人是會計主任。各處室主任差假時比照辦理,例如教務主任差假不在學校時,第一職務代理人是教學組長,第二職務代理人是註冊組長,第三職務代理人是設備組長,第四職務代理人是資訊組長,其他處室比照辦理,依照學校組織編制及分層負責法令規定辦理,各位老師及職員應事先了解相關法令規定,若有不清楚地方洽本人查詢或人事室網頁及 google 搜尋教育部法規系統查閱。
感謝教師及各位同仁配合!敬祝教學工作瑜快順心。
大仲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