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107 年度( 107 年 5 月至 12 月)學生卡新生、轉學生、畢業生及在校生製卡、換補發處理作業事宜。
說明:
一、有關本市學生卡轉學生、畢業生及在校生換補發處理作業事宜,請依 107 年 2 月 26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070228805 號函辦理。
二、 107 年度學生卡已於 107 年 4 月 30 日與一卡通電子票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卡通公司)完成議價,採購決標單價為新臺幣100 元整,請協助宣導學生卡遺失補發費用自107 年 5 月 1 日起調整為新臺幣100 元整。
三、 107 學年度新生學生卡辦卡各校配合事項如下:
(一)市立國中小:沿用 106 學年度做法,由本局資訊中心協助至學籍系統將新生資料匯出,再由本局請一卡通公司協助將資料匯入卡務系統,後續相關作業本局再另行公告。
(二)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由各校自行將新生資料匯入卡務系統,於 107 年 8 月 1 日起辦理。
牛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