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臺中市「漁港風情與驚艷高美」人文生態攝影比賽
《2014臺中市漁港風情與驚艷高美人文生態攝影比賽》以本市漁港、高美濕地含周邊社區為主。
分為 2組:
v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農業局、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臺中市臺中區漁會
v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省野鳥協會
v 協辦單位:臺中市鰲峰人文發展協會
愛好攝影同好。
第一名 |
1名 |
獎金: 30,000元,獎狀及獎牌各乙幀 |
第二名 |
2名 |
獎金: 20,000元,獎狀及獎牌乙幀 |
第三名 |
3名 |
獎金: 10,000元,獎狀及獎牌乙幀 |
佳 作 |
16名 |
獎金: 1,000元等值禮券或禮品乙份,獎狀乙幀 |
※上述獎項與獎金金額、獎狀等相關內容,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權利。
將於 103年 11 月 11 日於活動網站公佈得獎訊息,並與得獎者電話聯繫。亦將於臺中市政府陽明市政大樓進行頒獎典禮公開授獎,依主辦單位公告為主,將另行通知。
3.參賽作品必需為:
※原創且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未曾公開參加比賽得獎或發表之平面攝影作品。
※且需為當年度作品,若查證不實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5.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之獨立創作,並未曾於其他競賽得獎,亦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嚴禁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如有侵害 他人權利或相關爭議之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執行單位無關。
6.參賽作品及其原始檔案之「著作權」仍屬參賽者所有;為推廣本活動效益與創意成果,參賽者同意將該作品授權「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同意「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將該作品不限時地無償用於重製、公開展示、公開傳輸、改作及散布等,以達宣傳之效並協助提升參賽者知名度。
7.經公告得獎之作品,得獎人同意自公告得獎時起將得獎作品及其原始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讓與「臺中市政府農業局」所有,得獎人除保有姓名表示權外,同意不行使其他著作人格權,「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得就得獎作品為一切使用及處分行為,均不另行通知。
●不得以鳥音引誘、飼料引誘餵食等方式進行拍攝。
本活動採郵寄報名,請至本競賽活動網站下載填寫報名表及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將攝影作品、相關文件及電子檔燒錄光碟一併郵寄至執行單位。
※郵寄者郵戳為憑,親送鳥會會館者至 10 月 31 日(五)18:00 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洽詢電話: 04-22600518
●郵寄地址:40248臺中市建國南路二段 218號 1 樓
●報名文件應包括資料:
(1) 參賽作品:作品沖洗成 8*10吋( 20.3*25.4cm )之光面彩色照片,且裱貼於 A4
(約 293*210mm)黑色裱板上。
(2) 報名表及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3) 作品電子檔光碟:檔案大小為 1000萬畫素以上,解析度 300dpi 以上之 JPG 檔。
富蘭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