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5991420#[分機] (06) 5012297
帳號 密碼
  • slider image 619
  • slider image 620
:::
資料組 顏國峰 - 公告宣導 | 2019-06-13 | 點閱數: 254

說明:
一、特殊教育法第七條:特殊教育學校及設有特殊教育班之各
級學校,其承辦特殊教育業務人員及特殊教育學校之主管
人員,應進用具特殊教育相關專業者。前項具特殊教育相
關專業,指修習特殊教育學分三學分以上者。(一般學校特
教承辦人應進用特教 3 學分者,校長則是規範特教學校主管
人員始須具備。)
二、特殊教育法第十五條:為提升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
服務品質,各級主管機關應加強辦理特殊教育教師及相關
人員之培訓及在職進修。
三、特殊教育評鑑指標:
(一)校長近三年平均每年參加特殊教育知能研習至少達 3 小時
以上人數比率。
(二)普通班教師近三年平均每年參加特殊教育知能研習至少

達 3 小時以上人數比率。
四、 107 學年度學校校長及特教業務承辦人具備 3 學分或特教研
習時數達 54 小時之情形:
(一)本調查係依據 107 年 12 月 12 日 134128 號線上各校回報資
料。
(二)經調查本市國中小(含學前)仍有部分學校特教業務承辦
人未完成 3 學分或 54 小時特教研習時數情形,如下營區、
北門區、新化區、新營區、西港區、大內區、六甲區、
永康區、安定區、安南區等區部分少數學校。建請該區
域加強宣導及鼓勵配合參加,逐年取得特教研習時數。
五、本(108)年共計辦理 72 場次特教相關專業知能研習,詳可參
閱教育公告編號: 139801 ,並可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查閱及報名,
請各校務必宣導,並鼓勵積極參加以落實旨揭事宜。

名人佳句 名人佳句

Love is a chord in life,not a solo.

愛是人生的合弦,而不是孤單的獨奏曲 。

貝多芬

:::

快速連結

[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