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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會計 | 2019-07-16 | 點閱數: 494

自 109 年 1 月 1 日起,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申請應休畢日數以外之慰勞假者,準用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
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規定,按日支給補助費新臺幣 600 元;未達 1 日者,按時數比例支給,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 108 年 4 月 24 日府人考字第 1080481605 號函諒達。
二、旨揭人員應休畢日數以外之慰勞假經用人機關核准,得保
留至次一年度實施,於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畢
之日數,視為放棄。至奉准保留之慰勞假,尚不得列抵次
年應休畢日數,且不得請領慰勞假補助費。

 

名人佳句 名人佳句

We can do anything we want as long as we stick to it long enough.

只要我們能夠堅持下去,我們可以做任何事。

海倫凱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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