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110 年全國性公民投票」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遴派作業,擬請貴機關(單位)、學校及團體依附件之員額數,薦派人員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裨益選舉事務推動順遂,請查照惠復。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110 年 2 月 26 日南市選一字第 1103150026 號函辦理。
二、 110 年全國性公民投票訂於 110 年 8 月 28 日舉行投票,請依本所分配之員額推薦職員、教職員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本區今年新增 3 處投開票所,敬請足額推薦。
三、若惠蒙同意,俟後有關選務之需,請惠准其公假;選務工作完成後,請依臺南市選舉委員會規定辦理敘獎及補假之相關事宜。
泰戈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