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慶祝中華民國 106 年雙十國慶升旗典禮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欲參加人員於 106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二)上午 6 時 45 分前集合。
三、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自由參加,不予補假。
四、活動程序如下: (一)06:30-06:55 集合。 (二)07:00-07:10 升旗典禮。 (三)07:10-07:20 主席致詞。 (四)07:20-07:30 來賓致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