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6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社字第111060425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請貴校協助宣導本市立案短期補習班資訊查詢管道,請查照。 說明:為確保學生至補習班學習安全,請協助透過相關親職座談等管道向家長宣導如有補習需求,可至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網站查詢立案補習班資訊(http://bsb.kh.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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