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政府教育局112年7月19日南市教社字第1120872001號函辦理。
二、本年度獲書法類各組前三名者應參加112年10月20日於新市國小活動中心舉行之現場書寫,書寫完之作品(非初賽之作品)由承辦單位送件參加全國決賽。
三、本校學生欲參加者,請於112年9月25日(星期一)前將作品繳交至東棟2樓辦公室,餘比賽內容請詳參實施計畫,以維護自身權益。
四、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請參賽學生及指導教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