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三村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一)字第113056586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主旨:檢送113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實施計畫」1份,請各校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4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1733號函辦理。
二、旨案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辦理期程自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所需經費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業務費臚列項目編列,以經常門為限,專款專用,每校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新臺幣6萬元。
三、申請作業期程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期程:旨案請各校於113年5月6日(星期一)前將計畫申請書(附件2)以掛號寄至本局課程發展科本指員王姿敏教師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以利初審作業。
(二)為利了解本土文化社團推動及運作內容,請務必依計畫運作之社團,於計畫申請書(參、課程設計),選填類別並填寫項目,如歌仔戲或布袋戲,並請於計畫撰擬時,明列社團的學期課程大綱。
(三)注意事項:未依規定辦理或未完備者,不予受理。
本校有意申請的老師,請洽教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