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賀!善化區茄拔國小何麗玉校長調任至永康區三村國小。
  • 113年7月25日13:30-14:00舉行萬安47號演習,進行人車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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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周香如 - 學校公告 | 2015-07-16 | 點閱數: 599

           臺南市永康區三村國民小學104學年度代課鐘點教師甄選簡章

  • 依據

一、、教育人中小學兼教師聘任級中等以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 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類別

錄取名額

備取

授課節數與服務內容

聘期

資訊

1

2

每週授課約10節;配合教學成果展與校本課程規劃與執行

104年8月31日起至105年6月30日止。

美勞

2

4

每週授課約12節;配合教學成果展與校本課程規劃與執行

104年8月31日起至105年6月30日止。

表演藝術

2

2

每週授課約8~10節;配合教學成果展與校本課程規劃與執行

104年8月31日起至105年6月30日止。

體育

1

2

每週授課約12節;配合教學成果展與校本課程規劃與執行

104年8月31日起至105年6月30日止。

自然

2

4

每週授課約16節;配合教學成果展與校本課程規劃與執行

104年8月31日起至105年6月30日止。

音樂

1

1

每週授課約4~6節;配合教學成果展與校本課程規劃與執行

104年8月31日起至105年6月30日止。

閩南語

3

1

每週授課約3~8節;配合教學成果展與校本課程規劃與執行

104年8月31日起至105年6月30日止。

閱讀故事思考(低年級)

1

2

每週授課約6節;配合教學成果展與校本課程規劃與執行

104年8月31日起至105年6月30日止。

國術

1

1

每週授課約3節;配合教學成果展與校本課程規劃與執行

104年8月31日起至105年6月30日止。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

        ,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

        酌減或取消。

  • 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時間:

第1次招考

公告時間

104年7月16日(星期四)下午4時~

104年7月28日(星期二)下午4時

第2次招考

公告時間

104年7月16日(星期四)下午4時~

104年7月29日(星期三)下午4時

第3次招考

公告時間

104年7月16日(星期四)下午4時

104年7月30日(星期四)下午4時

    二、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tes.dcs.tn.edu.tw )、臺南市教育局 

        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 104.tn.edu.tw)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

  • 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

        3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

        (http://stes.dcs.tn.edu.tw)公告。

第1次招考

報名日期

104年7月28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

(逾時恕不受理)

第2次招考

報名日期

104年7月29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

(逾時恕不受理)

第3次招考

報名日期

104年7月30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

(逾時恕不受理)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電話:06-2531850-701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請上網下載)一式三份。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背面請註明姓名)2張。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

       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五)甄選類科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六)甄選當天繳交試教教案一式三份

 

    四、方式:採親送報名

  • 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

           參加甄選)。

     (二)「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1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

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2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3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閩南語須有支援教師證)

  • 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1次招考甄選日期

104年7月29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

(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2次招考甄選日期

104年7月30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

(請於上午時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3次招考甄選日期

104年7月31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

(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二、應試人員請於上午應考前半小時親自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不得進入

        試場。

  • 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50%)

    (一)範圍:各項專業領域

    (二)時間:每人10分鐘。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10分鐘,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三、總成績相同時,以口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有身心殘障證明者酌情予

        以加分。

  • 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

第1次甄選結果公告

104年7月29日(星期三)17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2次甄選結果公告

104年7月30日(星期四)17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3次甄選結果公告

104年7月31日(星期五)17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二、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教務處報到,第1

        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4年7月30日中午12時、經第2次招考錄取人        

        員時間於104年7月31日中午12時、經第3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4年8月3日中午12時前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

        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遞補期限至104年8月31日止。

  • 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

        站(http:// stes.dc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

        ,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不

        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代課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

        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

        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

        理。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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