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5年1月1日起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收繳措施調整如下: |
(一)一般保險費 |
1.費率調整為4.69%。 |
2.第1類第1目至第3目被保險人所屬之投保單位或政府(即公民營事業機構的健保投保單位)負擔所屬員工眷屬的健保費人數(即平均眷口數)調降為0.61人。 |
(二)補充保險費 |
1.費率調整為1.91%。 |
2.利息、股利、租金、執行業務收入4項補充保險費扣繳門檻調整為2萬元。 |
二、相關資訊已於本署全球資訊網公告( http://www.nhi.gov.tw/Resource/Urgent/1041231.pdf ),歡迎多加利用。如有疑義請洽本署諮詢專線0800-030-598,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