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一百零五年公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1月11日臺教授國字第1060002827號函辦理。 二、另依一百零五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年終工作獎金之發給以月支薪俸、專業加給以及主管職務加給為計算基準,爰有關導師費及特教津貼等職務加給不得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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