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有意願之家長與教師於報名期限內與輔導室聯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4月1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60040917號函辦理。
二、溯根國別:以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柬埔寨、緬甸、馬來西亞等國家為優先。
三、補助類型分為家庭體驗組與團體體驗組二類,各類活動內容如下:
(一) 家庭體驗組:以一名教師、一名新住民子女及其父(母)計三人為團隊,於暑假期間至新住民父(母)原生國,進行至少七至十天之語言學習及文化體驗。包括學習新住民父(母)原生國語言、瞭解當地文化,及體悟新住民父(母)異國家庭親情。
(二) 團體體驗組:以一名教師及同校同國別三至五名新住民子女為團隊(每個家庭限1位學生),於暑假期間至新住民父(母)原生國,進行至少七至十天之語言學習及文化體驗。包括學習當地生活用語,及瞭解該國的文化、社會、經濟與產業發展等。
四、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於本(106)年4月21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備妥計畫申請書(如附件1)1式2份(含光碟),函報本市家庭教育中心溪南服務處收(70050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127號)。
五、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新住民子女溯根活動?申請表及要點(如附件1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