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民政局民國103年11月10日南市民戶字第1031052187號函辦理。 二、宣導內容:「選舉人名冊於103年11月11日至13日在戶籍地區公所公開陳列閱覽3日,發現錯漏可以更正或補列,經公告更正後即為確定,投票日不再辦理更正或補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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