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計畫辦理。
二、研習相關資料請參閱各場次研習計畫(如附件)。
三、參加人員:公立國中小每校務必依場次需求推派一名老師參加。
四、請所屬單位惠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差)假,全程參與之人員核予登錄研習時數,若場次適逢假日,請在不影響平日課務下核實補休;研習須全程參與、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若缺席時數達1/5以上,則不予核發研習時數。
五、學前教師若需18小時時數者務必選取【教保專業】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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