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23(五)返校日,學生10:15放學,教師備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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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宛儒 - 學校公告 | 2014-11-26 | 點閱數: 335

一、宗旨:提倡青少年美術教育,發揚大灣清水宮建築美學,獎勵藝術創作,提升藝術風氣。

二、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政府觀光局、永康區公所。

三、主辦單位:大灣清水宮管理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臺南市立大灣高中、永康分局、臺南市議員陳秋萍、臺南市永康區北灣社區發展協會。

五、承辦單位:臺南市立大灣高中。

六、活動時間:103127(星期日)上午8:3012:00

七、活動地點:大灣清水宮廣場

八、參加對象:設籍臺南市居民,同時子女必須就讀臺南市國中或國小。共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兩組(依子女就學階段分組別)。預計參加人數300人。

九、報名地點:郵寄、親自報名或mail報名,額滿為止。

  1.臺南市立大灣高中輔導室(臺南市永康區文賢街681)

  2.大灣清水宮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臺南市永康區文賢街422181)

  3.報名表mailmath75530916@gmail.com

十、報名時間:1031117(星期一)103121(星期一)

十一、獎勵:各組取

   ()金牌獎1名,頒發獎金3000元,獎狀乙張。

   ()銀牌獎2名,各頒發獎金2000元,獎狀乙張。

   ()銅牌獎3名,各頒發獎金1200元,獎狀乙張。

   ()佳作數名,各頒發獎金800元,獎狀乙張。

十二、題材:配合大灣清水宮建醮活動,展現大灣清水宮宗教建築之美。

十三、用具:

   ()燈籠由清水宮提供,每人限領取一件。

   ()畫材不拘,粉蠟筆、水墨、彩色筆、水彩等均可。

十四、評審:比賽之作品由大灣高中聘請美術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作品。

十五、得獎名單將於1031213日起公布於大灣清水宮部落格http://blog.yam.com/user/c835335.html,並以專函通知學校。

十六、得獎作品將於1031213日至1031225日公開展出(地點另訂)

十七、附則:

   ()參賽作品均不退還,得獎作品由大灣清水宮收藏。

   ()本活動得獎人為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大灣清水宮使用該

       著作,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轉授權他人利用

       該著作之權利,得獎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大灣清水宮不須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遵循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

()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大灣清水宮管理委員會決議修改公佈之。

十八、預期效益

   ()結合在地學校特色,創新營造充滿藝術氣息的文化活動,提升永康地區的人文素養。

   ()結合傳統祭祀活動與學校藝術課程,營造民俗文化活動特色風格,引領文化活動風潮。

   ()親子共同創作,增進親子和諧關係,達到親職教育目標。

   ()營造「大灣清水宮甲午科三界唯心五朝祈安清醮」活動辦理特色,達到教化社會,促成有品家園及提升藝術風氣目標。

   ()凝聚清水宮信徒向心力,提升社區發展活力。

十九、經費來源: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補助經費。

   ()不足部分由大灣清水宮經費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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