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市107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優良教師、師鐸獎暨推薦至教育部師鐸獎評選事宜,請教師同仁於107年2月9日至107年2月26日至本校網站線上投票票選優良教師代表每人至多可勾選4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優良教師師鐸獎暨推薦至教育部師鐸獎評選要點」(以下簡稱為本市要點)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7年2月5日南市教社字第1070187324號函辦理
二.線上票選:已提經校務會議通過擇定方式進行校內針對符合第2點資格人員進行票選(校、園長、幼兒園人員除外)。由學校通知全體教職員工於規定期限內,至本局之票選系統(網址http://120.115.2.109/),進行線上無記名投票,每人至多可勾選4名。未依程序票選者,取消推薦資格。
三.票選結果同票處理方式,以在現職學校服務較資深者優先提報,服務年資相同時,抽籤決定之。
四、本市師鐸獎推薦方式:
(一)校(園)長組:由本局、家長團體、校長團體、教師團體填具「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鐸獎評選校(園)長推薦表」推薦若干名參與本市師鐸獎評選。
(二)教師組:各校得自最近3年內(含當年度,105、106、107年)曾獲優良教師及曾獲優良教師自願參與者,票選第1名參加本市師鐸獎。若婉拒參與本市師鐸獎評選,則可依票選結果依序遞補。若該校僅有一名優良教師,亦選擇放棄師鐸獎評選,則該校視為棄(三)本市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另依本市幼兒園及其教保服務人員評選表揚實施計畫(含書面審查及實地訪查)推薦獎勵名額之二倍,經由本局查核後,參加本市師鐸獎候選人決選(本案聯絡人為特幼教育科郭秋梅教師,連絡電話06-6322231分機6639)。
權,請填寫棄權切結書留校備查。
五.基本條件:服務教職5年以上,且在現職學校服務累計滿1年(留職停薪、代理代課等年資均不計入),品德優良、服務熱心、教學績優,最近5年考(績)核或評鑑結果均核定通過、晉級或發給獎金。
(1)服務教職未滿5年教師:侯0丹教師、曹0瑋教師、許0瑄教師、李0蓉師、洪0寬師、王0淳師、吳0姿、林0蓁、李0宇、許0鈞。
(2)任職本校未滿1年教師:陳0美、林0谷、吳0姿、林0蓁、李0宇、許0鈞、顏0朗、陳0妏
(3)以上人員本年度不列入優良教師候選人
(4)幼兒園教師不列入國小票選活動其依特幼科另行公告辦理.
六.推薦限制:過去3年內曾獲優良教師者,不得再接受推薦優良教師。最近3年度優良教師名單依規定本年度不列入候選人如下:
(1).103學年度: 方0梅、楊0瑜、漳0鈴(退休教師);
(2).104學年度: 張0洽、林0智、張0盛;
(3).105學年度:馮0吉、何0玉、吳0茹。
七.依學校班級數,十七班以下一名、十八至三十五班二名、三十六至五十三班三名、五十四班以上四名,故本校可推薦3名優良教師代表
八.採無記名投票,至多可圈選( 4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