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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永康區三村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7學年度新生入園招生簡章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7年3月7日南市教特(一)字第1070252322號函辦理。
二、招收人數:37名,依據教育局招收順序錄取,如登記人數超過可招收名額,採公開抽籤決定。
三、報名資格:
(一) 設籍臺南市且有居住事實之幼兒,學齡滿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
- 5歲(大班):101年 9月2日 至 102年 9月1日。
- 4歲(中班):102年 9月2日 至 103年 9月1日。
- 3歲(小班):103年 9月2日 至 104年 9月1日。
(二) 原住民籍幼兒。
(三) 外國人士持有居留證且居住本市,其子女年齡須符合前項規定。
(四) 非設籍本市之幼兒,各園得於完成第2次入園登記作業後且仍有缺額時招收之。(惟不得享有本
市公幼免學費及教保券補助。)
四、登記日期:107年4月25日(三),上午8:30至下午3:30止。地點:幼兒園辦公室 。
(一) 採親自報名,繳交報名表(每一幼兒以登記一園為限)。
(二) 帶戶口名簿正本及影印本各一份。
(三) 繳交貼足8元郵票回郵信封二個,並寫上收件人(幼兒姓名)及通訊地址。
(四) 將於107年4月26日(四)前公佈優先入園名冊及待抽籤名冊於學校網站。
五、抽籤日期:107年4月27日(五),上午9:00 起;地點:本校簡報室。
六、榜單公布日期:抽籤完畢後公佈於學校網站,並書面通知家長,抽中者寄發報到通知單。
七、優先入園資格: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列為優先入園對象,且家長須主動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一) 第一優先:
- 低收入戶子女(區公所核定之當年度證明文件)。
- 中低收入戶子女(區公所核定之當年度證明文件)。
- 身心障礙幼兒(指符合特殊教育法第三條規定,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 定安置,並領有證明文件者),未經鑑輔會決議安置之特殊幼兒,視同一般生。
- 原住民籍幼兒(不限設籍本市)。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社會局核發之當年度特境證明,0206受災戶家庭幼兒)。
-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二) 第二優先:
- 本校(園)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 2. 育有3胎(含)以上子女家庭之學齡滿四足歲以上。
若優先入園人數,符合同一款條件致不能判定或遇有超額情形時,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
八、本市各園招收學齡滿三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班級,依下列順序招收幼兒入園:
(一) 五歲第一優先入園幼兒。 (二) 四歲第一優先入園幼兒。 (三) 三歲第一優先入園幼兒。
(四) 五歲第二優先入園幼兒。 (五) 五歲一般幼兒。 (六) 四歲第二優先入園幼兒。
(七) 三歲第二優先入園幼兒。 (八) 四歲一般幼兒。 (九) 三歲一般幼兒。
九、報到日期:107年4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00~11:30,沒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候補者遞補,
報到地點:幼兒園辦公室 ,報到注意事項以學校網站及郵寄通知。
十、公布之正取及備取名單候用期限至108年2月28日止。
十一、本招生簡章經本校幼兒園招生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其他未
盡事宜依市府相關規定辦理。
十二、聯絡電話:2531850 轉200或300。
03-19 107年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日期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