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市104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優良教師、師鐸獎暨推薦至教育部獎評選事宜,請依「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優良教師師鐸獎暨推薦至教育部獎評選要點」及說明事項辦理
一.獎勵名額:
1.優良教師:依學校班級數,17班以下1名、18至35班2名、36至53班3名、54班以上4名。依函文規定36至53班規定可遴選3名,故本校可遴選3名優良教師
2.教師組:高、國中7名;國小及幼兒園13名(幼兒園至多2名)。
二.、優良教師票選階段:
(一)請學校提經校務會議通過擇定「紙本票選」或「線上票選」方式。
1、紙本票選:校內針對符合第二點資格人員進行票選(校、園長除外)。由學校自行製作選票,並召集全體教職員工於適當場合採無記名投票,每人至多可勾選四名,投票過程中校長得邀請家長代表列席,選票留校備查。未依程序票選者,取消推薦資格。
2、線上票選:校內針對符合第二點資格人員進行票選(校、園長除外)。由學校通知全體教職員工於規定期限內,至本局之票選系統(網址http://120.115.2.109/),進行線上無記名投票,每人至多可勾選四名。未依程序票選者,取消推薦資格。
二)紙本票選者,票選後填具「票選結果紀錄表」,由召集人、監票人員、承辦人員簽章(開票時,國小就近邀請國中小校長或主任監票;國中、高中請先邀請駐區督學監票,如有困難則由本局核派人員監票。)線上票選者,票選後填具「票選結果紀錄表」,由召集人、承辦人員簽章。
三.票選結果同票時:
1.以在現職學校服務較資深者優先提報,
2.服務年資相同時,抽籤決定之。
四.依上開規定,定於104年1月14日校務會議分第二階段進行方式:
1.第一階段會議中進行決定是採紙本票選或線上票選
2.第二階段如採紙本票選方式隨即發放紙本每人最多勾選4名;如採線上票選請教師同仁自行上網自104年1月27日前至進行線上無記名投票每人最多勾選4名
五.基本條件:服務教職5年以上,且在現職學校服務累計滿1年(留職停薪、代理代課等年資均不計入),品德優良、服務熱心、教學績優,最近5年考(績)核或評鑑結果均核定通過、晉級或發給獎金。
1.本校服務教職未滿5年教師:吳晟鳳主任、林葵芳教師、徐百源教師、侯貴丹教師、廖秀雯教師、林筱珏教師。
2.任職本校未滿1年教師:林維智主任、陳翠珍主任、童鈺琳教師、張清洽教師、侯貴丹教師、廖秀雯教師、林筱珏教師。
六.推薦限制:過去3年內曾獲優良教師者,不得再接受推薦優良教師。
最近3年度優良教師:101年度:張家盛教師、張月花教師、李宛儒教師、王維斌教師。102年度:吳芳茹教師、馮正吉教師、許永河教師。103年度: 周香如教師、張燕文教師、洪聖陽教師,依規定本年度不列入候選人。
七.票選結果公告本校網站,請同仁自行查閱